擅长白癜风研究专家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70624/5488012.html 内建标〔〕48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权益,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建筑市场劳务价格实际情况,经调查测算,决定对我区现行预算定额的人工费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一、调整标准 (一)《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DNM3-0-)、《内蒙古自治区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DNM3-02<0-2>-)、《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DNM3-03<0-07>-)、《内蒙古自治区园林工程预算定额》(DNM3-04<0-02>-)、《内蒙古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NM3-0<0>-)、《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NM3-0<02>-)、《内蒙古自治区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NM3-06-)、《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预算定额》(DNM3-07<0-02>-)、《内蒙古自治区乳品工业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DNM3-08-)等,定额人工费调增0%。 (二)《内蒙古自治区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DYD5-80-)和《内蒙古自治区市政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DYD5-90-)在《关于调整房屋修缮、抗震加固、市政养护等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38号)的基础上,定额人工费(含机上人工费)再调增0%,调增后调整系数为.98。 (三)《内蒙古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DYD5-0<0-03>-)在《关于调整房屋修缮、抗震加固、市政养护等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38号)的基础上,定额人工费(含机上人工费)再调增0%,调增后调整系数为.2。 (四)以上人工费调增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二、调整方法 (一)本次人工费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发文之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约定按照政策性规定调整的工程项目,发文之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本规定。 ?年8月4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版权声明:转载请标明出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