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北京头条记者4日从最高检获悉,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原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许爱莲(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爱莲利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通辽市科尔沁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常务副区长,通辽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通辽市科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政府旗长、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许爱莲作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6月,许爱莲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许爱莲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安排、调动工作;禁不住诱惑,甘于被“围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背原则损公肥私,在工程项目承揽、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孟亚旭编辑/赵红信校对/李鑫 [北京头条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