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成立 专项督导组对各旗县市区 社区矫正中心场所 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第三次全区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后,乌兰察布市司法局立即成立了社区矫正标准化创建工作督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社区矫正科牵头,其他部门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合力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明确了分工、强化了责任。 督导小组成立后迅速开展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政策要求,确保措施行之有效;二是把握形式顺应大局,当前正处于法制社会攻坚推进阶段,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创建工作要适应这一大势主动作为;三是抓住厅党委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和政策优势,进一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积极争取支持,在发挥内生动力的同时,用好外部助力,统筹兼顾,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建设标准,查找短板差距,逐项梳理存在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交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给予解决。 督导组还深入到到凉城、丰镇、卓资、后旗以及前旗司法局深入开展调研摸底工作,详细了解各地社矫中心的场所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前旗司法局正与当地政法委、检察院协调,将检察院约平米3层楼廉政教育基地作为司法局和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需要等待旗委常委会通过才能开工装修,预计年底完工、搬迁;凉城县司法局在当地与人社局合盖办公楼,在确保经费充足的情况下,预计10月底交工,年底搬迁,解决社区矫正中心用房;丰镇市司法局办公大楼正在与当地政府协调分配中,因资金缺口,等待市里统一研究解决;后旗司法局经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与当地公安局协调,将公安局业务用房空出一个楼层作为社区矫正中心,扩大了社区矫正中心场所用房面积,达到独立工作的标准,目前正在装修;卓资县司法局正在按照标准化要求逐步完善。 在调研中,督导小组要求各旗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克服困难,力争让场所不完善的旗县社区矫正中心有着落;要全力而为,排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帐,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进行;要理清思路,对各方面存在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花大力气解决,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供稿) 乌海市广泛学习宣传 《人民陪审员法》 《人民陪审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年4月27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新的里程碑。该法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实施,这既是对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也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为司法行政机关更好地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为学习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使社会各界及时全面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在全市下发学习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人民陪审员法》学习宣传的实效。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从现在起到人民陪审员选任前后,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结合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要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法》专题学习活动,在领导干部、国家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区(社区)居民等普法对象中,开展集中的《人民陪审员法》学习宣传。二是切实加强日常宣传。要把《人民陪审员法》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推动《人民陪审员法》进机关、进农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把《人民陪审员法》知识融入群众生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等推送《人民陪审员法》相关知识,使《人民陪审员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要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学习宣传。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要紧密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要充分运用庭审直播、案件旁听、典型案例宣讲等有效形式,不断提高以案释法的社会影响力。四是切实加强媒体传播。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传媒作用,组织开展有深度的《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宣传声势。要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助力健康中国山东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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