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 为制定出全面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内蒙古”基本模式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于6月初开始全面启动《内蒙古戒毒管理局建立和推行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实施方案》《内蒙古戒毒管理局建立和推行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及《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建立和推进戒毒工作基本模式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通知》的起草工作,推动形成全区落实基本模式工作“1+2”的配套方案。经过反复酝酿和多方权衡,前后历经四次审议,“1+2”的配套方案终于得以通过。
二、推进再推进蓝图变现实 为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保证落实部厅局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按照局党委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先行到浙江、安徽、云南等地考察学习、挂职锻炼,解剖“麻雀”,从实践层面把基本模式情况摸清摸实,把需要借鉴的经验做法学深学透,为我区推进改革工作提供参考。 在推进改革工作中,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局法制办负责具体推进实施,制定了“两抓一促”的工作计划:一是抓方案制定。局法制办分赴各试点强戒所驻所蹲点,协助试点强戒所制定实施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既严格对标工作标准,落实模式要求,又将基本模式的建立与场所自身特色和优势相结合,塑形铸魂,不断丰富戒毒新技术新方法,使模式在实践检验中不断深化发展。试点方案实行三级审批制,所内初审完成后,报请领导小组进行再次审核,领导小组召开专题调研推进会,听取试点强戒所方案汇报,汇总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开展现场调研检查,对阻碍工作推进的问题进行梳理归集、处置解决。最后于8月中旬由局党委会最终审核通过,全面实施。目前已完成试点方案的再审。二是抓责任落实,协助试点强戒所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细化了工作内容、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将主体责任清单向所、队、科延伸,较好地形成了责任具体、任务到人、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机制墙”,严格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追责“不作为之人”,将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是促进试点工作如期完成。为保证试点工作年底如期完成,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完善主体责任提醒提示、问题约谈、点名通报曝光等制度机制,坚持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作提示卡、开展每日视频巡查,强化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动态监管,并创新方式,运用信息化平台开展“视频点名周例会”,做到了工作重点常部署,目标落实常督促,会议文件及时传,切实有效地促进了局所的沟通与协作,提高了试点强戒所工作的执行效率,做到了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促进改革工作如期完成。局法制办对试点中有关事项和问题进行进行面对面指导、手把手培训,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智力支持。目前,试点强戒所软硬件改造齐头并进,已经实现了四区分设、四式管理,具备了五大中心实体运作的基础。 三、摸排再摸排改革稳妥平 全国各省市区强戒工作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司法部戒毒管理局为了统筹兼顾,一个都不掉队,提供了两个蓝本:一是浙江模式蓝本,二是安徽模式蓝本。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内蒙古到底选择哪一个蓝本,必须把功夫下在前面,搞好先期调查研究。 领导小组一方面对全区各强戒所机构设置、编制职数、现有人员、经费保障、业务用房、设施设备进行深入了解,对各方面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普遍存在警力不足、年龄老化、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利用现有、借助社会,分步骤解决不足的工作方针,要求各强戒所利用现有资源把事情做成而不是消极等待。 另一方面也摸排了民警职工的思想情况。内蒙古坚持用司法部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坚持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一步。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找试点强戒所的环节以上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廓清模糊认识,积极实施以“政治先导、文化引导、利益疏导、心理辅导”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思想引导工作,为试点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今天,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未来,再出发的号角已经吹响!岁不我予、时不我待,惟有奋力前行,方能见坦途大道。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供稿) 自治区司法厅每天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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