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少为在哪家医院坐诊 http://m.39.net/pf/a_8231855.html 每周要闻·年5月第一周 中央人民政府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5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一、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满洲里市、营口市、盘锦市、吉林市、黑河市、常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湖州市、嘉兴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安庆市、漳州市、莆田市、龙岩市、九江市、东营市、潍坊市、临沂市、南阳市、宜昌市、湘潭市、郴州市、梅州市、惠州市、中山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崇左市、三亚市、德阳市、绵阳市、遵义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延安市、天水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 5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印发了系列配套文件,推动互联网诊疗、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以及预约诊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快速健康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在方便人民群众就医方面的积极作用,我委印发了《关于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开展新冠肺炎重症危重症患者国家级远程会诊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线上服务进一步加强湖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联合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请各地认真落实上述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各地要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在开展任何试验探索时,不得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意见》明确的有关规定,按照我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要求,不断规范互联网诊疗和医院的准入和执业管理,加强监管。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 5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年开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印发了《“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3号),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医院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医学高地,提升整体和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各地高度重视,医院发展现状,制定委省共建方案,组医院进行申报,现已完成了心血管、癌症、老年、儿童、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类别的国家医疗中心设置工作。 国家医学中心名单 1.国家心血管病中心:中国医学科医院 2.国家癌症中心:中医院 3.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医院 4.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医院 5.国家创伤医学中心:医院 6.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医学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同医院 (信息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四、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的通知 5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的通知》:为统一医保结算清单数据采集标准,提高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质量,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医保发〔〕55号)和《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36号)有关要求,国家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了《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试行)》。旨在加快推进医保结算清单的落地使用,做好基础信息质量控制,提高数据管理能力。 (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五、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医保局5月6日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劳动节过后国家医保局发出的第一份文件里,就长护试点筹资、待遇、管理等关键问题给出答案,并决定扩大长护制度试点,同时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文件明确了长护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坚持基本保障,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坚持责任共担,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保障责任。坚持机制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做好与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及商业保险的功能衔接。 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文件对保障范围、资金筹集方式、待遇支付方式与基金、服务和经办管理作出比较明确的规定。 (信息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市药监局“五一”期间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药监局相关工作要求,市药监局陆续开展了对全市呼吸机和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的风险会商、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风险,全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五一”期间,市药监局组织检查组对北京市3家呼吸机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检查组按照相关法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疫情期间国家药监局和北京市相关工作要求,对上述企业的采购、生产、检验、储存,以及不合格产品处置、不良事件监测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缺陷,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质量规范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认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自查,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或进口国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对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4月15日以来,市药监局共组织对全市7家呼吸机生产企业和2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1家次,督促企业从生产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关口,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七、《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公布 为了管好用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上海市医疗保障局针对医保监管工作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监管工作实践,对原《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废旧立新,进一步加强监管创新,规范基金运行。新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监管部门、管理及服务要求、实时监测、法律责任五部分。目前已经正式公布,将于年6月1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招采专题 八、福建省落实跟进“4+7”试点协议到期有关工作 5月6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我省落实跟进“4+7”试点协议到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作为“4+7”试点首批全省跟进的两个省份之一,福建省的延标工作尤其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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