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就业保障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切实帮助离校2年(含2年,下同)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发岗位数量 年拟开发公益性岗位个。 二、招聘人员范围 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岗位补贴标准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为每月元,并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年9月7日起。 2、报名地点: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 3、报名须携带的材料: 凡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证》、毕业证的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本辖区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登记信息由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汇总后上报满洲里市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公益性岗位开发,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
北区劳动保障所: 兴华劳动保障所: 东山劳动保障所: 南区劳动保障所: 扎区一办劳动保障所: 扎区二办劳动保障所: 扎区三办劳动保障所: 扎区四办劳动保障所: 扎区五办劳动保障所: 扎区灵泉劳动保障所: 东湖区新开河劳动保障所: 就业服务局就业科: 满洲里市就业服务局 年9月7日 原文阅读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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