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满洲里市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满党办发〔〕11号),经各申报单位党(工)委、纪(工)委初审,市“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审后,拟确定满洲里市年度“清风干部”名,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年3月31日至年4月7日。 公示方式:市、镇(街道)、社区三级范围内同步公开公示 问题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满洲里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以上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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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满洲里市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满党办发〔〕11号),经各申报单位党(工)委、纪(工)委初审,市“清风干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审后,拟确定满洲里市年度“清风干部”名,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年3月31日至年4月7日。 公示方式:市、镇(街道)、社区三级范围内同步公开公示 问题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满洲里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以上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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