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上代下、上参下”工作模式扎实开展,8月15日,市总工会法工保障部负责人携集体协商指导员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上代下、上参下的指导工作。 指导组在走访满洲里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满洲里市盛达工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时发现:由于企业迫于上方的压力,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中被动应付,一味的照抄照搬上级部门提供参考的合同范本,应付了事,既不能根据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更不能体现实事求是和企业自身特点,致使合同内容含糊,不明确,难以履行。其主要表现是合同内容和规定过于笼统、原则,没有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这种生搬硬套的做法,不利于有效地履行和监督,特别是在规定双方权利义务方面的一些条款,存在不平等,而这些不平等大部分是对职工一方不利;同时,指导组还发现企业存在集体协商标的低、合同质量不高、签订合同后没有向人社部门报备等问题。 就上述问题,指导组与企业人力资源、工会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实、细致地沟通,并对企业进一步规范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提出了新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