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入备考交流群 根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加强全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关于呼伦贝尔市各旗县市区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呼公通7号),为加强满洲里市留置看护工作,经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招聘男性15名,女性5名。 招聘岗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职责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留置场所看护、监控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满洲里市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1月1日之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之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体态端正。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传染病史和心脑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5; 7.自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学生; 3.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刑罚的;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满洲里市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网址:
|